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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在人際關係上常常以討好的方式跟人相處。 最後要嘛,就是被別人看低踐踏然後自怨自哀,不然就是造成別人壓力讓人逃避厭煩。

你周圍一定有類似這樣的朋友,老跟你抱怨:「我對他這麼好,可是他對我卻很冷淡」。 或是「我對這個家做牛做馬,可是喔,孩子長大了就都不管我了。」 又或是「我對他付出一切,但你看看他怎麼回報我的?」為何會得到這種結果,都是因為,他們過度用討好的方式,在跟別人相處。

 

但明明是想對別人好啊? 可是為何有些行為讓別人窩心與喜願,有些卻不是呢?最大的差異,在於【討好】是有目的的。 

有人會說:「我哪有什麼目的? 就是希望對方開心啊」。 但其實討好行為的背後,往往都有一個當事人常常都沒察覺的目的:【想透過這些行為,讓對方喜歡自己】。 而你為何要別人喜歡? 就是希望對方做出你期待的反應,可能是待在你身邊、可能是開口說愛你、可能是跟你結婚等。

 

但對別人好跟討好這兩者的差別到底在哪裡呢? 簡單的分類是這樣:

1.若對方有需求,你協助滿足需求,這是對他好。

2.但對方沒有需求,你不斷嘗試想讓對方靠向你,這就叫討好。

 

討好的心態只會讓人感受壓力想逃走。 也不會在對方身上得到預期反應,最後自然就會越來越失望。此外,討好的另一個問題,在於對方知道你【有所求】。 既然有所求,你的所有付出都是希望得到他的回應。 所以厲害一點的「被討好者」知道怎麼給你一個不輕不重,但他卻是輕而易舉的回應。

 

總之,當你過度用力,你就必然會期待這些付出將來要得到回報。 這時候,你的付出就變成一種試圖交換情感的代幣。 就算你嘴裡說著沒關係,你背後的動機往往還是會被對方看穿。 而對方一旦看穿,發現你的付出只是想換回某種東西,他就可能會輕藐你,不然也可能利用你。 讓你繼續用力付出,而他只給予你最基本的關懷或是微笑。這也是為何所有用力過度的人際關係,最後當事人都會受傷。因為一開始,你就做錯了呢。大人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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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馨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